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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实施局部无线电管制的通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实施局部无线电管制的通告
(粤府〔2011〕85号)


  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即将在深圳市举行。为保证大运会无线电频率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经商广州军区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大运会期间,对深圳市部分区域实施局部无线电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无线电管制,是指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内,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止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使用,以及对特定的无线电频率实施技术阻断等措施,对无线电波的发射、辐射和传播实施的强制性管理。

  管制期间,管制区域内除经批准用于大运会活动的无线电台(站)外,其他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通告规定。

  二、2011年8月11日0时至8月24日0时,实施以下管制:

  (一)在深圳市范围内,停止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各类航海航空和车辆模型无线遥控设备及对讲机中继台(总台)。

  (二)所有大运会竞赛场馆、大运村、媒体中心及安保部门划定的特殊控制区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停止使用室外无线局域网(WLAN)基站和无线电图像传输设备(无线监控器)。

  三、大运会开闭幕式期间,即2011年8月12日12时至8月13日0时、8月23日12时至8月24日0时,分别在深圳湾体育中心和世界之窗周边2公里范围内,停止使用下列设备:

  (一)无线电对讲机(公众对讲机、调频对讲机、调频车载对讲机);

  (二)无线电寻呼发射机;

  (三)室外无线局域网(WLAN)基站;

  (四)无线电图像传输设备(无线监控器);

  (五)研制、生产过程中用于实效发射的无线电设备;

  (六)工业无线遥控设备(发射功率在1mW以下的汽车无线电遥控钥匙和照相机的无线遥控装置除外);

  (七)无线传声器(无线话筒)。

  四、在公路自行车赛和马拉松赛比赛期间,沿线左右各2公里范围内,停止使用无线电对讲机、工业无线遥控设备、无线传声器(无线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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