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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橙色(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趋于严重。
  3.3 预警发布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有关规定,明确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接收方式及责任单位。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咨询组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可通过隧道情景板、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方式发布。
  Ⅳ级预警信息由国信公司组织发布,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Ⅲ级预警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发布,报应急指挥部。
  Ⅱ级、Ⅰ级预警信息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发布,报市政府。
  3.4 预警解除
  依据突发事件变化情况,经确认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原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隧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国信公司应立即向有关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报告事件现场信息,并迅速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2 分级响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件的性质和等级,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Ⅳ级(一般):预警信息达到Ⅲ级或隧道突发事件达到Ⅳ级,由国信公司提出建议,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救援队进行现场处置。
  Ⅲ级(较大):预警信息达到Ⅱ级或隧道突发事件达到Ⅲ级,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应急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批准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Ⅱ级(重大):预警信息达到Ⅰ级或隧道突发事件达到Ⅱ级,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Ⅰ级(特别重大):隧道突发事件达到Ⅰ级,由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市政府应急办报请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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