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豫政〔2011〕5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精神,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不断规范防治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以“一个机制、三大体系”(领导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帮扶救助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艾滋病防治模式,走出了一条科学防治、综合防治的路子,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有所减缓,病死率有所下降,社会歧视有所减少,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目前防治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和流动人群防控难度加大;一些地方对艾滋病防治存在认识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果断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扩大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覆盖面,规范抗病毒治疗,提高救治水平,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促进政策落实,实施关怀救助,努力消除歧视。要整合资源,将艾滋病防治与性病防治有机结合。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防治模式,使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2015年年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全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6.5万人以内,艾滋病新发感染人数不断减少,艾滋病病死率控制在6%以下,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