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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第二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的通知


  (四)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与重点、支柱产业相适应的科研平台和队伍水平明显提升,产学研合作能力和渠道进一步拓展,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加快捷高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更紧密。

  三、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程序包括学校申报、评审、公示、公布等四个环节。

  (一)学校申报。由各高校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论证,填写《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申报书》,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二)评审。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论证。

  (三)公示。自治区教育厅汇总专家评审结果,并上报党委和人民政府,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公示。

  (四)公布。确定并公布入选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的专业名单,签订《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任务书》,正式启动专业建设计划。

  四、其它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紧缺人才专业建设工作,科学论证和规划专业建设方案,指导督促相关专业建设工作,主动研究专业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抓好落实,抓住实施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的有利契机,推动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和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具体负责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的安排、执行和监督工作。

  (三)请有关高校于2011年8月12日前将本校紧缺人才专业的《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申报书》及专业培养方案各一式九份统一上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方 剑     联系电话:(0991)7606226

  附件:1.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2.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申报书(略)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1:
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9号)、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大力推进科教兴新和人才强新战略,适应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对高水平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化我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增强高等教育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特制定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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