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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第二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第二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的通知
(新教高办〔2011〕18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9号)、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大力推进科教兴新和人才强新战略,适应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对高水平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化我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增强高等教育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特启动实施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了缓解自治区重点产业人才紧缺的矛盾,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更好地实现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经过对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文件的认真学习分析和广泛调研,决定将地矿类、能源动力类、材料化工类、机械及农业工程类、环境生态与安全类、交通运输类、国际经贸类、旅游管理类、城市土建类、信息产业类、社会服务类、文化产业类、防灾减灾、医学类等14个二级类专业作为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遴选范围,从中遴选出30个紧缺人才专业予以优先扶持发展。

  二、建设目标

  (一)基本条件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强专业基本条件建设,教学和实验平台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科学配置实验实训设备,构建配套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形成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在国内有较高影响力的专业教师队伍。

  (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新进展。专业建设紧密结合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对人才的需要,培养目标进一步明确,科学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培养模式,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和理论教学搭配合理,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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