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我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通知
(新教高〔2011〕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和支持服务活动,切实提高继续教育办学质量,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办学声誉,让更多学生接受高水平、现代化的教育,共享国家重点大学的教育资源,推进自治区现代远程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对2011年已在我厅审核备案,具备举办现代远程教育资格的36个校外学习中心(点)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管理办法》(新教高[2011]10号)的要求,配合试点高校开展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学生学习支持、学籍和日常管理等现代远程教育支持服务。
未获我厅审批备案,不在通知公布的名单中的其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我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备案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备案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名单
序
号 | 试点高校名称 | 依托单位名称 | 校外学习中心名称 | 地址 |
1 | 北京大学 | 新疆医科大学 | 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新疆医科大学校外学习中心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
2 | 北京大学 | 新疆农业大学 | 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新疆农业大学校外学习中心 |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2号 |
3 | 北京交通大学 | 乌鲁木齐铁路广播电视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乌鲁木齐铁路广播电视大学校外学习中心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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