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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肝癌等肿瘤CIK治疗技术的批复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肝癌等肿瘤CIK治疗技术的批复
(深卫人发〔2011〕472号)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开展肝癌等肿瘤CIK治疗的请示》(深三院发〔2011〕46号)收悉。根据
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和《深圳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你院的医疗业务开展情况,我委经研究,同意你院开展肝癌等肿瘤CIK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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