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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项目的通知

  (二)各师范院校要以农村教师置换培训工作带动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深入扩大开展,地方师范院校应主动加强与本地区教育局、省属师范院校应主动加强与培训人数较多的市、县教育局的联系沟通,确定学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教育局制定农村教师置换培训方案和联合申报项目。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和形式,选派培训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和优秀中小学特级教师担任授课教师,按计划精心组织培训课程和各类活动,提高置换培训的质量,促进我省中小学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三)各市、县教育局和师范院校应尽快进行联系,及时确定配对关系,初步确定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的计划人数,并于7月30日前将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以及置换培训计划数(含各县、市)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厅师资管理处。如各地计划培训数与我厅下达名额分配数差异较大,我厅将统筹调剂后重新确定名额分配数并反馈各市教育局和师范院校。各市、县教育局和师范院校根据新确定的名额分配数务必于8月30日前将联合制定的《XX市(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报送我厅师资管理处(实施方案须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分别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侃,联系电话:020-37626716,电子邮箱:kan_yao@126.com。

  附件:2011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名额分配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2011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名额分配表

地区

名额

地区

名额

汕头市

190

汕尾市

112

韶关市

135

河源市

96

湛江市

254

阳江市

77

肇庆市

96

清远市

115

茂名市

281

潮州市

104

惠州市

74

揭阳市

245

梅州市

139

云浮市

81

合计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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