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项目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1]73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师范院校:
为推进师范生顶岗实习和城镇教师农村支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方式,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置换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师[2008]39号)的精神,决定于2011年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项目”旨在通过城镇教师的支教或高等师范院校(包括师范院校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下同)师范生的教育实习,置换出农村中小学教师并组织其参加教师培训,从而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意识与能力,促进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中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村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培训的组织形式
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必须与师范生顶岗实习、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这两项工作紧密衔接、互为支撑、同步实施、整体推进。具体形式为:全省14个欠发达地区教育局选派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省内师范院校组织高年级师范生到当地已派出支教教师的城镇学校或农村中小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城镇派出的支教教师或参加教育实习的师范生在一定时期内顶替现职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岗位,通过两次置换或一次置换出来的农村教师参加由师范院校和当地教育局联合组织的脱产培训。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采取在师范院校集中培训的方式实施。师范院校应根据不同学段、学科的农村教师开展分类培训,会同当地教育局共同确定包括高校专家、中小学特级教师、名教师等的高水平教师担任授课教师,综合运用案例教学、交流互动、说课评课、同课异构等形式组织农村教师进行培训。
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应坚持因材施教、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原则,注重培训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突出案例教学和参与互动,主要内容有: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针对农村教师实际需要,着力提高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重点包括: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有效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学科教学问题与对策、学科教学设计与教育技术应用、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师德教育与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设计实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