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广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
(粤教体办函〔2011〕1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0〕73号)和《关于在广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1〕32号)部署,我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第二阶段活动将于9月份启动。为做好下阶段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向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以下材料:
(一)各校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并填写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的表格(见表格1)(以上材料与艺术展演工作方案一并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基本依据)。
(二)艺术表演类节目光盘及报名表格(含报名表格和登记卡,见表格2)。
(三)艺术作品类作品及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名表格(含报名表格和登记卡,见表格3、4)。
(四)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五)“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节目报送表(见表格5)
其中,第一、五项材料,请于2011年9月15日17:30前报送至广州大学岭南艺术重点研究基地。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编:510006,电话:13711402056,传真电话:020-39366687,邮箱:gz2008whj@163.com,联系人:王怀坚老师。
第二项材料,请于2011年9月15日17:30前,报送至广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综合办,地址、邮编同上,联系电话:18922168128,联系人:许文儒老师。
第三项材料(美术作品类),请于2011年9月15日17:30前报送至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研究所,联系人:梁燕飞、李许霞,邮编:510260,联系电话:020-84017803。
第四项材料的报送请按照《关于在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及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粤教体函〔2011〕25号)要求办理。
请各高校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