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的通知
北京市各地勘单位:
根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0〕625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11年度上半年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半年报的上报工作须通过地质勘查成果网络直报系统完成,网址http://222.240.131.88:8080/cgw/。
二、登陆系统后,选择“2011年半年报”,先将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以外的表格选为“不填报”,再填报资质范围以内的北京市内、北京市外基础性公益性、矿产勘查、水工环等工作项目的有关内容。
三、报送要求
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是我市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成果的反映,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组织精干人员,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报半年报内容,全面反映本单位2011年度上半年地勘工作成果,不得漏报。各地勘单位应在2011年7月14日至7月19日期间,按各自地质勘查资质范围完成网上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