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新政村大阮家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11〕813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设置北仑区小港街道新政村大阮家岙建筑用凝灰岩采矿权的请示》(甬土资〔2011〕8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新政村大阮家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1个,暂定开采规模90万吨/年,暂定出让年限4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值: X:3308437,Y:41371366。
二、新设采矿权以场地平整和边坡修整为目的,应事先编制治理方案,采用招拍挂方式一次性整体“净采矿权”有偿出让。
三、新设采矿权位于《北仑区矿产资源规划》限采区。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要与受让人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按规定足额收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在开采的全过程加强施工监理和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