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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经营企业分布指标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经营企业分布指标的通知
(闽经贸能源〔2011〕473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煤管局):

  为确保我省经济发展对煤炭需求不断增加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不突破总量指标前提下,对各设区市煤炭经营企业分布指标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煤炭经营企业分布指标(见附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煤炭经营企业分布调整指标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福建省煤炭经营企业分布调整指标
  单位:个

设区市

合计

省直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莆田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数量

550

43

77

34

53

21

16

73

116

78

39

批发零售

430

43

71

34

49

20

16

71

73

32

21

型煤加工

120

0

6

0

4

1

0

2

43

4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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