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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锡政发〔2011〕10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各项工作任务。2010年,经国家和省环保部门考核认定,我市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十一五”期间累计削减率分别达32.90%和32.03%,完成情况名列全省前茅。全市各地区和各部门涌现出一批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我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委和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江阴市人民政府等18个单位为无锡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授予范宝印等61名同志为无锡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迎难而上,求真务实,为全面落实“十二五”污染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无锡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无锡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共18名)

  (一)市(县)、区(共6名)

  江阴市人民政府    宜兴市人民政府

  锡山区人民政府    惠山区人民政府

  滨湖区人民政府    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市级部门(共12名)

  市委宣传部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农委

  市环保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统计局       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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