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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整规办关于2011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整规办关于2011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榕政办〔2011〕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2011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

  2011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省、市“两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民生民心,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机制建设。为全市上下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跨跃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抓住重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继续紧密围绕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上,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农资市场、房地产经纪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传销、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重点专项和其它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强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市场流通、标准认证、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宣传教育、督查评估“七大”体系建设,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加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针对今年凸显的肉品质量安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重点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生猪屠宰企业监管,严厉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饮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狠抓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使用虚假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等行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非法进口药品、保健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行为。组织开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国家局通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药品等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彻查辖区内药品委托生产活动,对经营、使用单位药品的包装、标签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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