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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关于加快本市蔬菜零售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三)推动发展以公司化经营为基础、以“五统一”为核心的社区菜市场、社区菜店。鼓励连锁化经营,提高蔬菜零售网络组织化、规模化水平,降低经营成本。

  “五统一”,既统一管理:整合部门资源,规范运营模式、流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定价和财务管理,员工统一培训、集中安排住宿,成建制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农产品集中采购配送。由采购配送中心统一采购,经拆零、分拣、包装后,配送给各零售网点;统一标准:门店设置统一标识,按照一致的规范进行内部装修、码放商品,统一按照管理制度进行交易、结算;统一品牌:进行商标注册,各门店统一品牌经营。

  (四)大力发展蔬菜直营直供,鼓励外埠和本地蔬菜生产基地、农村生产合作组织建立连锁化、公司化经营的社区直营菜市场和社区直营菜店。

  (五)培育发展蔬菜零售龙头企业,实现连锁化与品牌化经营,提高蔬菜终端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重点量化指标

  (一)功能保障指标

  1、参考《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新建大型社区至少拥有1家800-1000平方米、符合《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标准建设的规范化社区菜市场,新建中型社区至少拥有1家不少于600平方米的规范化社区菜市场,并根据居民需求可辅之以适当数量的社区菜店和生鲜超市店铺。

  2、新建规范化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3、规范化社区菜市场蔬菜营业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4、规范化社区菜市场蔬菜营业面积不少于全场总面积的1/3,鼓励菜市场增加蔬菜营业面积,力争达到1/2。

  5、三年内全市新发展规范化社区菜市场不少于150家。(按常住人口比例安排各区新增菜市场指标如下:东城区7家、西城区11家、朝阳区27家、海淀区26家、丰台区16家、石景山区5家、门头沟区2家、房山区8家、顺义区6家、通州区9家、大兴区10家、昌平区9家、怀柔区3家、平谷区4家、密云县4家、延庆县2家。)

  3万人以上的大型社区及0.7至3万人的中型社区蔬菜供应可采取社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为主的业态组合,三者数量比例为1:2:1。0.7万以下小型社区的蔬菜供应,可采取社区菜店+小型生鲜超市+早晚市+流动售菜点的业态组合,社区菜店与小型生鲜超市的数量比例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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