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杭州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1〕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杭州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49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公通字〔2010〕12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杭州”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摸清并消除火灾隐患,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第九批省、市、区(县、市)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