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安排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指南的通知
(豫财贸〔2011〕4号)
各省辖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切实用好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集中使用资金,完善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财政部《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财建〔2009〕786号)规定,按照省政府要求,我们制定了《河南省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安排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河南省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
2、河南省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安排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指南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河南省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
为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今年中央财政拨付的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根据
财政部《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财建〔2009〕786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粮食核心区建设规划,为切实用好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管理,完善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今年中央财政拨付的第二批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不直接兑现到种粮农户,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重点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逐步改善农民的粮食生产环境和条件,促进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
(二)资金使用坚持“集中使用、项目管理,农户受益、补助为主、自筹为辅”的原则。一是集中使用,项目管理。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项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集中扶持与粮食核心区建设直接相关、目前急需解决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二是农户受益,补助为主、自筹为辅。为保持政策继续性,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为主要来源,少量由项目区农民筹措,让多数农户受益,着力解决与粮食生产直接相关而单个农户又难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