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禹州中锋枣园煤矿生产系统改造设计的批复
(豫工信〔2009〕305号)
许昌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禹州中锋枣园煤矿生产系统改造设计的请示》(许煤〔2009〕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禹州中锋枣园煤矿生产系统改造设计》(以下简称《技改设计》)方案。矿井利用现有系统并采用两立二斜井开拓方式,即原主斜井改作副斜井,井口坐标为:x:3784519.325,y:38427630.505,z:+300.326,安装一台GKT2×2×1-20型双筒提升机,装备XRC10-6/6斜井人车,担负全矿井提矸、下料和人员升降等任务;原副斜井改作主斜井,井口坐标为x:3784543.131,y:38427667.907,z:+299.009,装备DTC1000/200/2×280型深槽大倾角胶带输送机,担负全矿井的原煤运输;原箕斗井改作专用回风井,井口坐标为:x:3782920.0,y:38427830.0,z:+354.0;原回风立井作安全出口,井口坐标为:x:3782910.015,y:38427798.747,z:+434。
1、矿井采用二水平开拓全井田,一水平标高为+87m,二水平标高为-150m。
2、同意矿井供电、排水系统设计方案。
3、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即主斜井、副斜井进风,回风井回风。风井安装2台FBCDZ-10-№26C型对旋式轴流式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4、矿井中央泵房安装3台MD300-65×9型耐磨水泵,正常时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
5、矿井安装3台BLT175A-23.6/8型螺杆空压机,1台工作,2台备用。
6、项目总投资7451.01万元,工期12个月。
二、你局和禹州市锋枣园煤矿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加强技改期间的安全监管,确保矿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及批准的《技改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1、应加强通风和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建立可靠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同时,随着矿井向深部延伸,应进一步加强对瓦斯赋存、运移等规律的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增强瓦斯综合防治的主动性。
2、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采取必要的物探等手段,查清地质构造赋存情况及其导水性,并按照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严禁在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