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十五”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和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科技局计划科:
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十五”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和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总结工作的通知》(国科计联函[2005]2号)的有关要求,将对“十五”期间863计划引导项目和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863计划引导项目
对应验收的863计划引导项目课题,请你们严格按照《
“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验收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课题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填写验收报告电子文档(录入程序在863计划网站下载),并尽快报至科技部火炬中心。对不能按时验收的课题,需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延期的理由及延期时间。
对2003年和2004年立项但今年未到验收时间的在研课题,要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填写863计划引导项目课题年度执行报告(附件1)和年度执行报告电子文档(录入程序在863计划网站下载),并在完成课题检查的基础上填写课题检查表(附件2),提交检查报告(附件3)。
在年度检查和验收工作的基础上,请你们认真对“十五”期间863计划引导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提交引导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
二、关于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
由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填写基地发展情况表(附件5),市科技局提交基地发展总结报告(附件6)。
请各市科技局于11月2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报至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附件:
1. 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课题年度执行报告(编写大纲)
2. 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课题检查表
3. 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课题检查报告(编写大纲)
4.“十五”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编写大纲)
5.“十五”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发展情况表
6.“十五”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发展总结报告(编写大纲)
7. 山东省"十五"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名单
8. 历年863计划引导项目山东立项清单
联系人:王娴 唐良吉
联系电话:0531-82629672
电子信箱:tanglj968@126.com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课题年度执行报告
(编写大纲)
一、课题总体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