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资金保障
市财政从2011年开始每年视财力状况安排“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市区“菜篮子”六大工程项目。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研究制订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根据省统一要求,设立“菜篮子”价格调节资金,重点用于平价商店建设。市物价局待省相关意见出台后,会同财政局研究制订“菜篮子”价格调节资金筹集管理办法,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完善工作制度
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统筹规划和督查考核工作,认真完成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各县区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做好本地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推进工作。
附件
“菜篮子”工程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衔接,组织各部门做好项目申报、统筹规划和督查考核,研究制定鼓励政策,牵头协调做好“菜篮子”生产和市场调控。
市农委:负责“菜篮子”基地建设,编制蔬菜产业、畜牧业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规划,严格监管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加强对农产品的检验检测。
市委农工办:负责协助做好农村专业合作社、经纪人与超市、市场、社区对接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检验检测、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市公安局:负责核定载重2吨以下并符合标准的配送鲜活农产品的厢式货车,根据实际需求办理通行证,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参与制定“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优先将新建的无公害“菜篮子”基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大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保护力度。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菜篮子”基地和农贸市场的统筹规划。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建中相关费用减免和建设质量验收等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市区“菜篮子”不规范交易点的整顿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