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二届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连云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菜篮子”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产区与销区统筹发展、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并重、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大力实施“菜篮子”生产基地规模工程、绿色畅通工程、市场建设工程、储备保障工程、食品安全工程、产供需信息工程等六大工程,实现生产稳定发展、产供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经过5年建设,实现全市“菜篮子”生产布局合理,市场供应更加丰富,物流更加便捷畅通,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达到“一控两低三高”的总体目标,即市场可调控,流通成本低、市场价格低,基地建设标准高、市场改建标准高、质量安全标准高。
三、工作重点
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是: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夯实稳定发展基础;以现代物流和信息化为重点,推进市场体系建设;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完善调控保障体系,提高科学发展水平,主要实施六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