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宣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的通知
(豫建建〔2011〕4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了适应建筑业新技术发展的需要,促进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的全面提高,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10〕170号)要求,我厅将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中开展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的宣贯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宣贯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教材、统一宣贯”的原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领导和部署,由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专家授课,教材选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标准文本及相关资料,具体实施委托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承办。
二、宣贯对象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相关业务部门;
2.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
三、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