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编报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财字〔2011〕40号)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
经专家评审,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确定,济南市历城区、枣庄市市中区、利津县、莱阳市、昌乐县、泗水县、荣成市、文登市、沂水县、成武县等10个县(市、区)为2011年农产品(果菜)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县,各县(市、区)分别安排省财政资金200万元。
为确保示范县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征得省财政厅同意,请各市农业、财政部门督导项目县严格按照《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意见》以及《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书编报要求(补充)》,在项目申报书的基础上,结合资金投入规模,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加强对辖区项目县编制实施方案工作的指导,对项目县编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实施目标明确、建设内容具体、资金用途符合要求、保障措施扎实得力。请于7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一式五份)报送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审核。
联系人:朱禹震 联系电话:0531-67866095
附件: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
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题目及格式
(一)题目。2011年***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二)格式。以县级农业部门正式文件,经市级农业部门审核后,报省农业厅,A4纸双面印刷。题目用二号华文中宋黑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一级标题用黑体一、二、三、┅,二级标题用楷体(一)、(二)、(三)、┅,三级标题1.2.3.┅。
二、具体内容
(一)项目县现状
主要说明菜、果产业发展情况,包括发展规模、总体布局、产销情况、标准化基地建设情况、“三品一标”质量认证情况等;相关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包括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批发市场等发展情况及对产业的带动情况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包括当地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农药监管情况、检测体系建设情况,乡村两级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现状以及当前的检测合格率等。发展现状要与实施目标、建设内容相呼应。
(二)项目实施目标与预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