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汪洋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通知
(粤建规〔2011〕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今年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听取城镇化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建设文明宜居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够适应“五化”发展要求的“理想城市”的标准,查找差距,在城市规划评估和调整、设计规范完善和落实、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项目建设、试点和示范带动等方面,把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工作做得更为扎实。为确保在“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汪洋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请结合《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建规〔2011〕26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领会汪洋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做好近期建设规划注入新动力
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时代背景下,汪洋书记对城乡规划工作寄予厚望,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建设“理想城市”的目标和要求,充分说明了城乡规划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我省城乡规划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对照“理想城市”的要求仍存在不小差距。如:城市规划的理念、方法、标准与规范等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特色”等先进的理念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和目标难以在空间上有效落实等。因此,各地一定要贯彻落实汪洋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按照建设文明宜居、可持续发展、承载力强的“理想城市”要求,将做好“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作为推动“发展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手段,为提高全省城镇化发展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二、从建设“理想城市”的目标出发,准确把握我省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的新要求
(一)明确“理想城市”导向的规划工作重点。各地要认真围绕建设“理想城市”的目标,以新理念、新方法、新机制做好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积极构建集约紧凑的城市形态,促进有序、高效的土地利用;建设现代文明、安全繁华的城市中心体系,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优美的城市景观和高品质的公共空间;建设丰富的绿色生态和文化基础设施,促进环境资源的良好保育和永续利用,以及历史文化传承和发扬;实现绿色交通的舒适利用,减少对私人汽车交通依赖;促进社会和谐和民生改善,使城市成为人民幸福生活和自由交流、创新的理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