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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医学院承办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的批复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医学院承办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的批复
(鲁教研函(2011)1号)


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医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承办“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化学与人类发展分论坛”的请示》(青科大字〔2011〕61号)、《烟台大学关于承办“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法学分论坛”的请示》(烟大字〔2011〕37号)、《潍坊医学院关于承办“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医学分论坛”的请示》(潍医研字〔201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分别承办上述研究生学术分论坛。

  望你单位按照《山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通过创新学术论坛活动,为研究生提供一个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导师和著名专家的指导作用,帮助研究生开阔视野,启迪智慧,激励创新精神,培育创新文化,形成鼓励创新、争先创新、勇于创新的理念和氛围,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环境,推进研究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为推动我省法制体系建设,维护全省人民健康,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2011年各学术分论坛具体举办日期由你单位根据准备情况确定,并将举办日期、主题等有关事项以组委会的名义发文通知全省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省教育厅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剩余部分由你单位自筹。

  附件:1. 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化学与化工技术发展分论坛”方案

     2. 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法学分论坛”方案

     3. 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医学分论坛”方案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1:
2011年“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
-化学与化工技术发展分论坛”方案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青岛科技大学
  论坛主题:化学与化工技术发展
  论坛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启迪智慧、激发兴趣、激励创新”为宗旨,鼓励和支持广大研究生追求真理、学术争鸣、勇于探索,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和学术专家的指导作用,为研究生提供一个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理念和氛围,营造良好的创新学术环境,大力推进研究生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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