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信息化教育新模式。加强名师、名校、特色优势学科等教学资源开发,分类集成与组建各级各类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名师课堂双向视频互动课程资源、实训教学资源、虚拟实验室、数字图书馆和网上文献系统等分类资源库。进一步探索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课堂环境和教学方式改革,逐步实现课堂教学录播一体化,形成全市学校间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教育模式。鼓励师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信息化素养。
(四)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服务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厦府办〔2010〕292号)的要求,从2011年秋季起实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不断扩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比例。到2012年,思明区接收比例达到80%,湖里区达到70%,集美区、海沧区达到90%,同安区达到95%,翔安区达到100%。接收比例未达到100%的要逐年提高,到2015年,思明区接收比例达到95%以上、湖里区达到90%以上,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达到100%。同时,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完善在就学地参加中考的办法。
2.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积极实施教育关爱工程,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形成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在校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完善学校教职工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联系,注重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提升工程”,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落实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和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津贴。逐步扩大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试点范围,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办法和保障体系。
4.完善学生帮扶制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关爱、帮助、转化品行有缺点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开除未成年学生,努力消除辍学现象。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自2012年起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要力争达到99%,同安区、翔安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在2015年前要达到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