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上半年政府环保目标督查情况的通报
(郑政文〔2011〕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市政府环保目标任务整体进展顺利,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6月22日-23日,市政府组成10个环保目标督查组,对全市上半年环保目标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责任单位都基本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要求。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为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年度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不能达到目标要求。截至第25周(6月19日),省控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COD、氨氮达标率分别为4%和56%;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COD、氨氮达标率分别为56%和40%。另外,在6个市控责任目标断面中,双洎河新密马鞍洞断面COD、氨氮达标率分别为56%和68%;须河高新区高速公路桥断面COD、氨氮达标率分别为8%和0;须河中原区八仙桥断面共监测12次,COD、氨氮达标率均为0。
(二)部分环保工程建设进度较慢。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巩义市永安办污水处理厂、巩义市回郭镇污水处理厂、中牟县毛庄污水处理厂、登封市少林污水处理厂未按时开工建设;中牟白沙组团污水处理厂收水量达不到试运行条件,近期无法进行环保验收;郑州航空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未按时通过环保验收;新郑市双洎河人工湿地工程尚未启动;贾鲁河生态治理工程尚未开工建设。
(三)部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存在薄弱环节。巩义市回郭镇遗留铬渣仅安全处置2.3万吨,距完成目标任务尚有一定距离;新郑市新源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二期工程进展较慢;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厂脱氮改造工程仍未开工建设;上街区枯河沿岸仍存在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郑州高新区辖区内向西流湖排水企业虽已停产,但部分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未完全拆除到位;惠济区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虽已取缔57家渔船餐饮等单位,但仍有60家农家乐、鱼塘等项目尚未取缔到位;金水区规模以上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工作仅完成年度任务的7.4%;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进度相对滞后,金水区、管城回族区和二七区距离完成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
(四)环境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7家环境违法企业被省环保厅实施“挂牌督办”,其中,巩义市3家:河南嵩山电源有限公司、河南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巩义市兴华水处理有限公司;荥阳市2家:荥阳宏基煤矿机械修造厂、荥阳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中牟县1家:郑东新区热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