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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教育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上海教师的竞争力,构建结构优化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青年才俊。

  集成全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建立优秀人才培养的“地方队”、“后备队”体系,加大优秀人才队伍建设的资助力度、绩效考核和动态评价反馈机制,提高优秀人才建设实效。

  发挥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基地的平台作用,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搭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创意设计”平台,促进青年教师立足实践问题,发挥自身优势,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发现、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创新素养的青年教师。

  加强“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后续管理和跟踪培养;要鼓励资深教师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将梯队建设和青年优秀人才培养成效作为考核学科带头人的重要指标。

  (五)师德与育德能力提升工程

  以提升德育和育人工作在创新性人才培养中的关键作用和地位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师德规范,增强教师育德能力,健全教师育人激励机制和师德监督机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谐师生关系,引导所有教职员工切实成为学生成长发展的高素质引路人。

  建立覆盖中小学各学科、各学段的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优秀德育教师工作室和境外研修基地;建立德育工作者培训学习的管理机制,促进德育工作者的职业生涯发展;加强对德育工作者的培训培养工作;明确德育教师职责要求,科学制定德育工作者任教课时总量,缓解教师的职业压力;加大网络继续教育建设力度,拓宽德育教师学习提高的空间。

  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核心队伍建设,建立上海市德育师资培训基地,研究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师职务系列,大力倡导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

  推动辅导员队伍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辅导员、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符合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特点的职业准入、工作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和职业道德规范,推出一批先进典型。

  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项目,构建大中小学各学段衔接的德育课程与工作体系。加强针对国情教育、教育对象时代特征和身心发展特点与规律的研究,尤其是形成大中小学各学段衔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体系及其德育人才建设体系。

  (六)教育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建设工程

  教育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和教学队伍、科研队伍一起是教育人才的三支主力队伍之一,是教育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该支队伍建设,是填补教育人才结构“短板”、迅速提升教育人才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

  加强高水平教学服务队伍建设。解决教学服务人员岗位配置不足、地位不高和能力水平偏低的问题。通过专设岗位、单列评价考核指标、专门提供培训进修机会、进行专项奖励等措施,提升地位和水平,发挥该支队伍在学校体现教学、科研功能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加强高水平实验室队伍建设。解决实验室队伍中存在的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职务层次普遍较低,工作地位有待提高,人员流失现象严重的问题。加强政策引导,通过专设岗位、单列评价考核指标和建立合理的分配激励等机制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利益、提供发展的空间和价值实现的舞台。开展实验室人员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活动、参与国际会议等专业发展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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