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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合办关于推动区、县(市)联动招商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合办
关于推动区、县(市)联动招商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17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市经合办《关于推动区、县(市)联动招商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关于推动区、县(市)联动招商的工作意见
(市经合办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发挥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7号)精神,现就推动区、县(市)联动招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六大战略”和“十二五”发展目标,以形成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推进我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杭州经济开发区和市钱江新城管委会[以下简称城区(开发区、新城)]与五县(市)的联动招商工作,努力实现国内招商引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成果共享,不断提高国内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推动杭州成为全省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通过区、县(市)联动招商,五县(市)每年引进到位内资20亿元,5年共引进到位内资100亿元。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和组织推进等工作,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合理流动。
  (二)优势互补、联动共兴。将城区(开发区、新城)在产业、资金、市场、科技、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与五县(市)在资源、劳动力、生态等方面的优势有机结合,提高招商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联动发展,实现区、县(市)融合发展、共同繁荣。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立足城区(开发区、新城)与五县(市)的现状和基本特点,突出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成果共享四大重点,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招商合作,不断提高联动招商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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