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市价费发(2004)242号文件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市价费发〔2004〕242号文件的通知


西安唐城医院: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唐城医院检验组合项目的批复》(市价费发〔2004〕242号)文件,请你院即日起停止执行。特此通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