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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市价费发(2003)212号文件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市价费发〔2003〕212号文件的通知


西安市第八医院: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市第八医院肝病治疗仪等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市价费发〔2003〕212号)文件,请你院即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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