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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0年度惠州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0年度惠州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的通知
(惠府〔201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宜居城乡建设的工作部署,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按照创建宜居村镇的有关标准,经评比公示,市政府决定命名博罗县园洲镇等4个镇为“2010年度惠州市宜居城镇”、大亚湾开发区塘尾村等10个村为“2010年度惠州市宜居村庄”。
  希望获得宜居城镇(村庄)命名的单位再接再厉,对照宜居城镇(村庄)评价标准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创建工作。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三年对宜居城镇(村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称号。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要认真总结经验,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创建更多的宜居城镇和家居村庄,为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惠州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名单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0年度惠州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名单

  一、宜居城镇(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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