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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推进卫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归并,做好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职能转换,规范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性质,理顺工作关系。深化卫生执法“三权分离”改革,按照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审批“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速度和质量,方便企业办事。
  (三)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积极做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的准备工作,结合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部署,加快推进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本设施、信息化建设、执法车辆装备等全面达到卫生部标准要求。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城乡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充实基层卫生监督人员力量,推进城乡基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监督覆盖率。
  (四)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按照上级政府部门机构改革部署,完成卫生监督职能调整,积极推进区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参公管理,解决全市卫生监督人员身份问题,稳定卫生监督队伍。认真贯彻《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卫生执法案件研讨和交流,重点加强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及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执法管理框架,推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的开展;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依据、文书和档案管理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力度,重点对涉及权力运行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环节开展专项稽查,通过个案稽查、专项检查、案卷评查和社会评议等手段,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强化公共卫生及医疗执法监督
  (一)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山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制定本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实行职业病危害分级分类管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查工作。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适时调整监督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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