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学校(托幼机构)和配餐公司食品卫生信誉度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教体局,各有关单位:
自2003年以来,市卫生、教育部门联合在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推行了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提高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饮食卫生整体水平,保障广大师生健康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我市共有475所学校食堂,435所托幼机构实施了信誉度分级管理工作,已评审确定学校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82家,B级单位213家,C级单位180家;托幼机构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27家,B级单位134家,C级单位273家;配送餐公司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13家。为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倡导落实“以学生食堂为主、配餐公司为辅、逐步消除学校周边就餐”的学生安全就餐模式,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向纵深发展,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学校等食品卫生信誉度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今年的信誉度管理工作
学校(托幼机构)和配送餐公司餐饮食品加工数量大,就餐人数集中,推行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的有效手段之一。各区(市)卫生局、教体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上级部署和各地实际情况,结合年审和日常监督工作,制定计划和目标,完善相应措施,加强动态管理,推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配餐公司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不断巩固和全面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市学校餐饮卫生整体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学校的日常监管
各区(市)要加强对风险度高、卫生信誉度低的学校(托幼机构)和配送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
食品安全法》情节严重或存在重大食物中毒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监督指导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凡是存在采购食品未索证、未建立食品进货验收台帐或加工过程存在食物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的单位,将按照信誉度管理的有关要求,降低一个信誉等级管理,并及时予以通报。同时,要积极发挥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作用,做好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内部监督管理,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卫生设施水平
各有关学校(托幼机构)和配餐公司,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学校食堂设施的硬件投入,增添适应就餐规模的基础卫生设施,改善基本卫生条件,不断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为广大师生创造健康、安全的就餐场所和条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卫生信誉度管理的要求,积极为学校进行技术指导,不断增加A级单位、减少C级单位,努力使我市2010年底前90%以上单位达到B级以上资质,超过1000人就餐的大中专院校、市内四区学校食堂全部达到或保持B级以上资质,全市配送餐单位取得A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