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七里河、十八里河区域的环卫作业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西流湖区域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 件
西流湖区域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一)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按照四类地区实行清扫保洁,按“两班制”人均4000平方米配备清扫保洁人员。
(二)保洁时间:夏季保洁至22:00,春秋季保洁至21:00,冬季保洁至20:00,作业结束前实施一次垃圾收集。清扫保洁率达100%。
(三)保洁质量标准:每1000平方米质量控制指标为:果皮(片)≤10;纸屑、塑膜(片)≤12;烟蒂(个)≤15;痰迹(处)≤15;污水()≤2;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等杂物,可视范围内水面不得有单个面积在0.5平方米以上的漂浮垃圾或动物尸体。
(四)作业规范标准: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应着统一工作服或安全服。不准向下水道口扫、倒垃圾。不准向花坛、绿化带内扫、倒垃圾。禁止焚烧树叶、枯草。
二、垃圾收集、运输标准
(一)有专职人员收集、转运垃圾。
(二)统一垃圾收集车辆,鼓励配备节能环保载具收集、转运垃圾。
(三)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点。村内道路每100米要设置一个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点应密闭,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消杀。
(四)垃圾日产日清。要及时清除村域范围内各类积存垃圾,杜绝垃圾积存现象。
(五)完善垃圾转运设施。西流湖周边凡日产垃圾8吨以上的村必须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不足8吨的村可联合建设中转站。
三、厕所设置及管理标准
(一)户厕应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按规范进行管理,符合卫生厕所的基本要求。厕屋(有墙、有顶)清洁、无蝇蛆、无臭,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适时清出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有公共厕所并按三类以上标准建设。
(三)公共厕所管理标准:1.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2.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照明灯具、洗手器具等设备完好,无积灰、污物。3.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便池内无积粪、无尿碱,洁净见底,公厕内卫生保洁质量应在控制指标内,公厕外环境整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