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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西流湖区域环卫作业纳入市区管理的通知

  六、十七里河、十八里河区域的环卫作业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西流湖区域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 件
  西流湖区域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一)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按照四类地区实行清扫保洁,按“两班制”人均4000平方米配备清扫保洁人员。
  (二)保洁时间:夏季保洁至22:00,春秋季保洁至21:00,冬季保洁至20:00,作业结束前实施一次垃圾收集。清扫保洁率达100%。
  (三)保洁质量标准:每1000平方米质量控制指标为:果皮(片)≤10;纸屑、塑膜(片)≤12;烟蒂(个)≤15;痰迹(处)≤15;污水()≤2;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等杂物,可视范围内水面不得有单个面积在0.5平方米以上的漂浮垃圾或动物尸体。
  (四)作业规范标准: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应着统一工作服或安全服。不准向下水道口扫、倒垃圾。不准向花坛、绿化带内扫、倒垃圾。禁止焚烧树叶、枯草。
  二、垃圾收集、运输标准
  (一)有专职人员收集、转运垃圾。
  (二)统一垃圾收集车辆,鼓励配备节能环保载具收集、转运垃圾。
  (三)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点。村内道路每100米要设置一个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点应密闭,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消杀。
  (四)垃圾日产日清。要及时清除村域范围内各类积存垃圾,杜绝垃圾积存现象。
  (五)完善垃圾转运设施。西流湖周边凡日产垃圾8吨以上的村必须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不足8吨的村可联合建设中转站。
  三、厕所设置及管理标准
  (一)户厕应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按规范进行管理,符合卫生厕所的基本要求。厕屋(有墙、有顶)清洁、无蝇蛆、无臭,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适时清出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有公共厕所并按三类以上标准建设。
  (三)公共厕所管理标准:1.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2.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照明灯具、洗手器具等设备完好,无积灰、污物。3.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便池内无积粪、无尿碱,洁净见底,公厕内卫生保洁质量应在控制指标内,公厕外环境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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