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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设一批年培训规模1万人以上的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现有技工院校为基础,对重点专业、重点工种给予重点支持,提升培训能力,建设学制教育规模在5000人以上、年短期培训能力达到5000人以上的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对年实际培训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的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政府给予一次性400万元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实习实训教学设备。

  ---建设一批年培训规模1万人以上的民办学校短期培训示范基地。鼓励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短期培训,重点扶持年培训规模1万人以上的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打造成为民办学校短期培训示范基地。对年实际培训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的民办学校短期培训示范基地,省政府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补资金,学校要配套300万元,两项资金用于购置实习实训教学设备和完善配套设施。

  ---建设一批年培训规模1万人以上的示范性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形成以示范性公共就业训练中心为核心,各级就业训练中心广泛参与的公共实训网络,为城乡劳动者提供短期技能培训服务。对年实际培训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的示范性公共就业训练中心,省政府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实训教学设备。

  2.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省级支持引导、学校自筹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省财政以奖励资金形式支持的示范项目建设,地方财政应给予配套支持,鼓励学校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资金多元化投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建设。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基地建设、就业专项资金和师资培训等方面对我省给予倾斜和支持。

  3.创新校企合作培养模式。

  ---共建生产实训基地。开展校企合作共建,促进工学紧密结合,把企业部分生产车间建到学校,既满足企业用人及生产需要,又把生产过程作为学习的项目和教学内容,满足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需要,提高培养质量。

  ---实行“冠名”培养制度。学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需求,校企共同实施冠名制培养,包括产业冠名、行业冠名、企业冠名、产业集聚区冠名。学校与企业签订共同培养协议,按照企业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和技术要求,对学生实施量身定制培养,培养期限根据需要和岗位要求可长可短,学生毕(结)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企业为冠名制培养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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