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进工程质量建设工程。重点解决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难以全面落实、创优和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以公共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工程为重点,实现建设工程质量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理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规章制度,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开展工程质量惠民活动,严格落实监督检测和分户验收制度;狠抓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地铁、公共交通、大型水利等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工程技术和材料创新,大力推广预拌混凝土(砂浆),推动建筑施工新技术在我市广泛应用;鼓励企业牢固树立创优意识,不断提升工程施工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工程。全市工程质量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八)打造服务质量满意工程。重点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以实施服务标准化为抓手,强化服务标准基础,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与软件、旅游、商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中基本形成规范的标准体系;以品牌创建为龙头,强化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机制,推动一批服务产品和服务企业跻身国家乃至国际知名品牌行列;以争创服务质量奖项为契机,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提升现代服务业经营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服务质量文化氛围,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显著提高。
(九)完善环境质量改善工程。重点解决水源污染、土壤污染和城市空气污染等问题。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开展环境质量惠民活动。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新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区域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典型类型污染土壤初步得到修复,节能减排取得新的突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四、落实五大任务,强化质量建设基础
(十)加强质量安全保障建设。加快与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市场准入、标准化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准入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确保质量安全有法可依。进一步构建政府负总责、企业为主体,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对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质量安全防控能力。
(十一)加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围绕十大重点扶持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加快检验检(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监)测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合理布局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新型评价实验室,形成专业对接、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利用质量基础信息资源。鼓励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