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11-2013年加强和改进城市供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1〕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的《哈尔滨市2011-2013年加强和改进城市供热工作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哈尔滨市2011-2013年加强和改进城市供热工作实施方案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1-2013年是我市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的关键期,也是促进城市供热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热工作,大幅提高供热承载功能,保障人民群众冬季生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全会和市委、市政府供热专题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大都市发展目标,以“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为己任,立足于哈尔滨市地处北方高寒地带,冬季供热关系民生、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具有生存性、保障性属性的实际,紧紧抓住规划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管理不到位、市场不规范等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推动城市供热规划、建设、改造、改革、管理等方面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和整体进步,加快提升城市供热的承载功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改善民生和建设现代大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超前建设,构建热源保障能力新格局。适应老城区“中兴”巨变、新城区外延拓展新形势,加快运作一批集中供热项目,新增集中供热热源能力1007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构建老城区有升级替代集中供热热源、新城区有集中供热热源保障的格局。
(二)加快陈旧老化管网改造,实现供热安全稳定运行。重点改造城市中心区域运行年限15年以上、有潜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陈旧老化管网,完成786公里陈旧老化管网改造,实现城市中心区域陈旧老化管网升级改造及消除隐患。
(三)加快小锅炉并网改造,实现供热方式整体进步。着眼于节能减排和提高供热质量,大力拆并主城区能耗高、污染重、供热质量差的7兆瓦以下分散小锅炉,完成主城区1808台分散小锅炉并网改造,实现主城区全部消灭分散小锅炉和集中供热全覆盖。
(四)深化改革,着力构建良好运行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国家供热体制改革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财政支撑能力,着力解决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18.9万名无存续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热费补贴、强化供热属地区域管理、培育扶植国有供热企业三大重点难点问题,构建良好的供热保障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五)强化监管,实现供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强化供热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手段和监管措施,形成供热市场进退有序、供热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供热质量和供热服务得到有效保证的良好格局,城市供热质量达标率和满意率达到99%,居民群众投诉率下降50%。
三、主要任务
(一)热源建设
1.完成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和规划环评。依据新发展战略和城市向北跨越、向南发展走势,坚持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原则,尽快完成供热专项规划修编,优化热源发展布局。到2013年年末,形成东部以哈热电厂、化工热电厂、东方供热厂为主热源,南部以西南热电厂、平南热电厂为主热源,西部以华能热电厂、群力热电厂为主热源,北部以第三发电厂、捷能供热厂为主热源,中部以滨北供热厂、滨江热电厂为主热源的供热格局。
2.加快集中供热项目建设。2011年,重点推进平南热电厂热电联产项目、华能热电厂2×116兆瓦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西南热电厂58兆瓦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15公里管网、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2×116兆瓦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建设和部分区域热源增容改造,申报核准哈热电厂六期扩建,新增集中供热能力1410万平方米。2012年,实施华能热电厂2×116兆瓦热水锅炉扩建、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2×116兆瓦热水锅炉续建、西南热电厂2×220t/h蒸汽锅炉及2×50兆瓦热电机组扩建、群力热电厂群力西区调峰热源5×116兆瓦热水锅炉新建、滨北供热厂3×168兆瓦热水锅炉新建工程,启动哈热电厂2×300兆瓦热电机组扩建、滨江热电厂2×350兆瓦热电机组新建和部分区域热源增容改造,新增集中供热能力2200万平方米。2013年,实施华能热电厂3×116兆瓦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扩建、滨北供热厂2×168兆瓦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续建、哈热电厂2×300兆瓦热电机组、滨江热电厂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和部分区域热源增容改造,启动华能热电厂2×450吨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和2×80兆瓦汽轮发电机组、东方供热厂5×168兆瓦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建设,新增集中供热能力6460万平方米。
3.开辟项目核准审批绿色通道。对于需要国家和省核准审批的集中供热热源项目,在项目立项、环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尽快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支持帮助项目单位向国家申报核准。强化住宅建设项目的规划源头控制,凡是未落实热源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