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强与国际知名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加大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领先企业以及带动力强的大项目的引进力度。按照我市城市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和建立以资源主体为招商主体的招商模式。建立城市建设重大引资项目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国际优质资本和先进管理理念,提升项目的建设品质和国际化水平。
(十一)积极推动五县(市)利用外资工作统筹发展。按照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为五县(市)搭建招商平台,加强协调服务,引导外资投向五县(市)特色和优势产业,不断提高五县(市)利用外资在全市利用外资中的比重,培育我市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
四、进一步提升我市利用外资的核心竞争力
(十二)进一步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不断完善投资创业综合服务链和公共创业平台,健全个人创业服务体系,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努力降低投资创业成本。加大人才住房建设力度,实行人才住房奖励政策,切实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改善杭州的投资发展环境。
(十三)进一步提升国际化生活环境。积极引进高水平的中小学外籍教师和国外办学团队,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办学方式,办好国际学校和接受外国学生的中小学校,解决在杭外籍人士子女的上学问题;积极引进国际医疗人才,吸引外资进入医疗行业,提升杭州医疗配套服务的国际化水平,解决在杭外籍人士的就医问题;建设若干国际特色小区,为国内外高端人才提供居住安全、服务周到的国际化生活环境。
(十四)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资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推进合同、章程的格式化审批,最大程度缩小审批、核准范围。贯彻落实省政府下放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的落实工作。
(十五)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面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的相关服务制度,优化公共服务;坚持举办外商投资服务月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外商投诉,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
五、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的鼓励政策
(十六)财政政策方面。研究制定杭州市鼓励利用外资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对引进鼓励类重大外资项目、以民引外项目、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项目、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以及加快开发区招商引资大平台建设项目等,给予一定的奖励。对重大产业招商活动、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外资项目,给予相应的贷款贴息或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