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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五)总体目标。继续保持我市利用外资工作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8%,每年引进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0个,推动10家民营企业与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嫁接合作;突出高端取向,加快引进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提高利用外资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贡献力;推进大平台建设,加快国家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和省级开发区整合提升,进一步发挥主平台作用,开发区在全市利用外资总量中的占比超过50%。
  (六)基本原则。围绕“三个结合、三个统一”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水平,即坚持“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实现扩大引资规模、优化引资结构、提高引资质量、提升引资贡献力的统一;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实现引进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引进优质项目、引进创新人才的统一;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实现利用外资与推动我市企业境外投资的统一。
  三、进一步优化我市利用外资的结构和布局
  (七)优化外资投向结构。根据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围绕打造“一基地四中心”,突出“十大”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鼓励引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以及世界500强企业,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鼓励跨国公司来杭设立地区总部、区域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逐步放开教育、医疗、体育领域以吸引外资,并引导外资参与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发展。
  (八)突出引资的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全球招商力度,明确重点区域,加强深度拓展,坚持每年在境外开展各类招商活动。强化接轨大上海工作,充分发挥区域经济差异发展的优势,利用上海这一国内最大要素市场的平台作用,吸引国际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商品流等经济元素流向杭州,使杭州成为长三角吸引外资的重要集聚区。
  (九)规范和提升开发区的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市国家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的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我市省级开发区的整合提升,推动优质要素和重要资源集中、优质项目和高端产业集聚、龙头企业和专业人才集群,着力增强开发区在扩大对外开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区域经济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加快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开发区利用外资的主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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