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杭政〔2011〕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利用外资的重大战略意义
利用外资是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杭州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市上下要从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加快转变杭州经济发展方式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开创我市对外经济工作新局面。
(一)利用外资是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引进并利用外资是引进国际先进理念、高端人才和现代商业模式的重要载体,能极大提升城市的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提高我市的开放度和国际竞争力。
(二)利用外资是实现杭州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通过以民引外、外资并购等多种方式利用外资,为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加快了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和新兴产业的培育。积极鼓励优质外资来杭投资,是加快我市“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途径。
(三)利用外资是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引进外资,推动国际前沿的发展理念、管理经验、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向五县(市)辐射,加快县(市)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城乡区域联动的差异化、融合化、高端化产业发展新格局,拓展新“蓝海”,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我市利用外资工作水平的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实施“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战略,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我市利用外资“高端、高新、优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结构、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提高质量,全面提升利用外资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