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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畜牧兽医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0年大中型沼气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

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畜牧兽医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0年大中型沼气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发)局(农办)、畜牧局、财政局:

  为有效治理我市南水北调工程干线、小清河两侧和重要水源地周边规模化养殖场面源污染,加快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三沼综合利用步伐,2010年,我市将在部分规模化养殖场、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示范项目建设。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通过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有效解决面源污染,实现有机污染物、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改善水系生态环境,加大“三沼”综合利用力度,把畜禽养殖、能源开发、生态保护、“三品”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综合效益,促进循环农业发展。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立足于全市生态富民行动发展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科学选择建设模式,合理安排建设试点。
  2.政府引导,择优扶持。政府给予资金扶持,引导和带动养殖农户、用气农户、“三品”种植业农户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3.完善机制,保证质量。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实行招投标制,明确责权利关系,强化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建设一处,成功一处,受益一处。
  4.综合利用,务求实效。大中型沼气工程示范项目建设要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产品品牌基地、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紧密结合,坚持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沼气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三、区域布局与建设内容
  项目重点安排在南水北调干线生态保护带、小清河生态保护带和重点水源地(玉清湖、鹊山水库等)周边区域3公里范围内,按照防治面源污染、生产清洁能源、发展生态农业的功能要求,坚持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建设模式。
  项目设计、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沼气工程技术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以“一池四建”为基本建设单元。“一池”指建设沼气发酵装置,即在厌氧条件下,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机物并产生沼气的装置。“四建”:一是建设原料收集及预处理设施,包括沉淀、调节、计量、进出料、搅拌等装置;二是建设沼气利用设施,包括沼气净化、储存、输配和利用装置;三是建设沼肥利用设施,包括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和进一步处理装置;四是建设太阳能增温保温设施,确保周年正常产气。项目规划、设计,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技术、工艺、设备设施节能环保,美观实用,建成后保证长期正常运转使用。
  四、项目申报条件
  1、位于南水北调工程干线、小清河两侧和重点水源地(玉清湖、鹊山水库等)周边3公里以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市确定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其中,养殖场的存栏规模应达到奶牛或肉牛100头以上,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水系生态建设规划、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区域布局,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
  2、具有建设沼气工程并开展“三沼”综合利用的基本条件,配套设施完备,能够通过建设实现综合利用,多方受益、长期发挥效益和粪污集中处理的目标。
  3、申请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的养殖场、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必须是独立法人,项目建设积极性高、具有一定的资金自筹能力,自筹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五、建设申报类型
  大中型沼气工程分为三种类型申报:
  (一)养殖规模为奶牛100-150头或肉牛100-200头的养殖场可申请建设单池100-200立方的沼气发酵设备,并配套建设美观、实用、高标准的原料预处理设施、沼气输送设施、太阳能增温设施及沼肥处理设施。
  (二)养殖规模为奶牛150-300头或肉牛200-400头的养殖场可申请建设200-400立方的中型沼气发酵设备,并配套建设原料预处理设施、沼气输送设施、沼肥处理设施及太阳能增温设施。
  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可根据自身养殖规模参照以上类型申报。
  (三)养殖规模为奶牛300头或肉牛400头以上的养殖场,可申报国家、省级500立方米以上大型沼气工程项目。
  六、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按照主发酵池容积的分类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沼气发酵装置、原料预处理设施、沼气利用设施、沼肥利用设施建设、相关设备购置、技工工资支付等。
  七、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畜牧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形成统一意见后,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申报。具有建设意愿的规模化养殖场、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填写《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见附表)。
  (二)申请单位经县(市)区相关部门考察并初步筛选,建立县级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库。县区初选养殖场、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需聘请具有农业环保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附编制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及格式见附件),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联合推荐上报市农业局8份、市畜牧局5份、市财政局1份。
  (三)2010年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确定实行竞争立项制。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竞争立项,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择优确定2010年建设项目和2011年备选项目进入市级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库。
  (四)项目设计、施工单位的确定实行公开招标制。项目计划下达后,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工程招标,通过对各投标单位的相关资质、实施方案、相关工程业绩、报价等各项指标,综合评定各设计、施工单位的业务能力,确定项目设计、施工单位。
  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考察核实、合同签订、建设管理等综合协调工作,畜牧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协助开展项目申报、考察核实、建设管理的督促落实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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