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农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省农业部门和市政府的部署,清理执法主体资格,并协同政府法制部门面向社会公示农业执法主体。指导区(市)县农业部门深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农业行政职权的法定化。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牵头实施和组织监督检查考核。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机制。重点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建立执法人员记分管理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等。清理修订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形成汇编。
二、努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三化”建设
抓好“三化”建设的示范推动。全市农业部门要在行政资源整合中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三化”建设。积极争取部、省及各相关部门的支持,抓好示范推动。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三化”建设按标准验收力争达到30%以上。
加强对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实施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全员资格培训考试计划,重点进行业务技能和执法资格培训,培训面要达到100%。
加强农业法制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市和区(市)县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实现机构人员专职、运行有效便捷、行为规范公正的要求,重点“提升水平、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素质”。
三、大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
完善农业部门干部集中学法和培训制度。重点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农业法》、《
畜牧法》、《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农业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送法下乡、以案说法、现场咨询、律师专家讲座、印发农业法律法规汇编或单行册子、知识提纲等形式宣传普及农业法制。主要面向农村干部群众、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使其增强农业法制意识。全年开展集中宣传要达到2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农业执法案件查处和依法治农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壮大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声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