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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指导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指导本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规划财务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编制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安排、管理有关项目经费;组织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审计、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监管科。
  承担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
  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标准的执行;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四)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组织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药品流通监管科。
  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承担药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六)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承担医疗器械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相关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审核、核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承担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服务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评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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