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云浮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府办〔201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云浮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十八日
云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云浮市版权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发〔2009〕15号),设立云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云浮市版权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三)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文物管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职责。
(四)加强对动漫、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五)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和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辖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的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做好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和重大工程、重点设施建设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三)指导和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对文化经营和民办演艺机构、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新闻出版单位及行业、业务进行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四)负责全市文物管理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地方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开展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和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监管境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
(六)负责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扫黄 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