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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爱卫办关于下发苏州市2009年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3、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各地要进一步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认真落实《苏州市工作场所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以各场所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为重点,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方法。
  2)积极开展和探索“健康促进企业”试点工作,使工作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卓有成效。
  3)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教育培训。
  4)组织职工定期进行体检。
  5)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普及率,发放《职业人群健康知识》读本或《职业人群核心健康知识》折页。
  6)各场所单位应设立健康教育宣传阵地。
  7)组织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体检和健康知识培训。
  4、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落实《苏州市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深入开展院内、外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年终考核。
  2)积极扩大“健康医院”试点工作。
  3)继续加强苏州市通用门诊病历卡的供应和日常管理,扩大应用单位,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信誉和质量。
  4)结合医院实际业务,每年向就诊者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和防病知识材料不少于10种,要求医生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处方发放工作。
  5)有条件的医院积极开展医院视屏等信息化技术实施健康知识传播项目试点和“病友俱乐部”等形式的健康行为干预项目试点。
  5、新苏州人(外来务工人员)健康教育
  1)各地要进一步探究流动人员公共卫生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依法管理。
  2)各地要积极探索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健康教育的办法和健康促进工作试点工作。
  3)各级卫生防病机构要继续加强适龄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
  4)各地要继续加强对流动女性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开展以同伴教育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
  5)宣传避孕知识,推广使用安全套。免费发放《新苏州人健康知识》读本或《新苏州人核心健康知识》折页。
  (五)充分发挥宣传阵地和媒体的作用
  1、继续扩大健康知识宣传阵地
  1)在主要路段、居民区设置户外健康城市等宣传广告,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2)各街道(乡镇)要建有2座以上的健康教育现代画廊,各社区居委会均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并造图建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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