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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苏州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切实解决理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和工作中不切实、不扎实、不落实等问题。一是要端正思想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大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反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要认真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把握基层和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想基层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实意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三是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督促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公务接待和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行为,努力形成少花钱、多办事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全面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权力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营造勤政廉政的浓厚氛围。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丰富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找准、找全、找深廉政风险,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点活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解决权力过于集中、弹性空间过大等问题。围绕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处置,及早化解各类廉政风险。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完善纪委廉政谈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行之有效的廉政制度,建立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运行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廉政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的监督,跟踪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加强节日期间、重要时段、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廉洁自律规定的严肃性。四是要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的力度。结合卫生系统实际,要重点查办卫生行政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在医药购销、卫生基建工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以及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等规定,尤其要高度重视实名举报的查处工作,做到举报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加强行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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