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对企事业广播电视站进行2009年度检查的通知
(成广局发〔2009〕181号)
各企事业广播电视站:
为加强我市企事业广播电视站的管理,按照广电总局《
关于对广播电视台(站)年检的规定》(广发法字〔1996〕436号)和省广电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州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川广发〔2009〕46号)要求,市广电局决定对全市企事业广播电视站开展2009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办法
今年的年检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广播电视站开展全面自查并报送书面自查报告后,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有无超范围传送广播电视节目;
(二)是否执行批准的呼号;
(三)是否按照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接收和传送。
三、年检时间
2009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为各站自查整改阶段;11月30日至12月10日为我局实地抽查阶段。
四、年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