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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项目管理督查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项目管理督查的通知
(成农业〔2009〕38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机关有关处室,市直属相关单位:

  在项目区(市)县的共同努力下,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已基本完成,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按照市农委《关于加强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成农业〔2009〕26号)要求,近期将分两个组对项目管理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式。采取听汇报,查看核实相关资料的形式。

  二、档案检查。检查实施面积、推广主导品种、集成技术、植保综防等实施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记载数据经得起推敲。

  三、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资金是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四、督查要求。自查报告、丰产示范工程总结(12月1日前交种植业处)、资金使用情况专题报告(12月1日前交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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